連體字與分體字

按照字形分類,中文字可分為兩大類別:連體字分體字

 

連體字

凡字體筆劃相互交連、不易分離的,稱為連體字。

字例:

a. 橫向筆劃與縱、斜向筆劃相交連,不易分離的:事、車、牙、兩、央、正。

b. 凡等字形視為與下相連:步、甬、予、角、業、叢。

c. 視為與上相連:兒、充、允、貝、頁、真、興。

d. 鳥、島、馬、甚、梟等為連體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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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體字

凡字體可分成字首、字身兩部份取碼的字,稱為分體字。

凡一個字體可作外內、上下或左右分離者,其外方、最上方或最左方的字形,稱為字首。該字體除字首以外的其他部分,稱為字身。

一字的字身亦可按其形態分為次字首及次字身。

例子:

a. 並列型

    

b. 上下型

    

c. 外內型

 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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